【明報專訊】13歲女童陳穎心前日在斧山道泳池溺斃,其父指康文署未有提及泳池救生員有否延誤救人,希望當局盡快交代慘劇真相,如涉救生員失職,家人不排除會追究。
倘涉失職 不排除追究
穎心父親陳志光表示,康文署人員昨早主動聯絡家人簡述意外經過,並承諾盡量安排他們到穎心遇溺的泳池現場拜祭,但沒詳細交代穎心遇溺後,救生員是否第一時間協助搶救。陳父稱,昨早閱報才得悉有泳客目睹穎心遇溺浸在水中逾3分鐘,泳客揮手求救,但救生員無反應的指控「如果泳客所指屬實,救生員實在太離譜!」陳父要求當局盡快查明及交代事件,並保留追究責任權利。
任職貨車司機的陳父稱,1995年與泰籍妻子結婚兩年後誕下穎心,女兒4至5歲期間因發燒抽筋,入院就醫被驗出患有羊癎症,定期覆診食藥後病情大致受控制,他多年前曾帶穎心到斧山道泳池游水,想不到愛女前日在同一地點溺斃。
消息稱,穎心的父母約4至5年前分開,其間母親另交男友及誕下一女,但兩人其後又分手,穎心的同母異父妹妹(現約3至4歲)暫交由婆婆照顧,至去年父母正式離婚,母親在九龍城啟德道租住板間房,與穎心同住,相依為命;陳父則居於鳳德村。穎心意外身亡,令其母大受打擊六神無主,對事件不願多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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